一、《儿童权利公约》的颁布背景与意义
《儿童权利公约》(简称《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公约,于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截至2015年10月,已有缔约国196个。该公约旨在保护儿童极益,《公约)根这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颁布背景与意义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恰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简称新儿纲),这是我国制定实施的第四个周期的儿童发展纲要。新儿纲提出了到2030年我国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七个领域共设置了70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是指导未来十年我国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背景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命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空白,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背景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从2025年6月1日开始施行。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求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作出专门部署。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当中的薄弱环节,需要通过立法,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