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案例1
某日凌晨,某临产妇被送入某市的区医院。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3小时后医生考虑到孕妇过期妊娠、胎儿巨大,经阴道分娩容易出现胎儿窘迫、子宫破裂、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可能危及母婴生命,建议行剖宫产术,并详细告知产妇及家属有关危险性。但产妇及其丈夫不同意行剖宫产术,要求经阴道试产,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至当次日凌晨5时30分,助产士检查产妇未发现异常。6时,产妇突然出现晕厥,呼叫无应答,考虑为“羊水栓塞”,医生立即给予吸氧,持续心电监护、胎心监护,静脉予抗休克、解痉药等对症处理。6时20分,产妇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给予强心、心肺复苏术、除颤等处理。7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羊水栓塞”。
评析
1.医院在伦理道德方面应负有一定的责任。刑法理论上有一种排除违法性的“专断”治疗措施,即医院经过科学判断,从患者和社会的利益考虑,认为做手术能够挽救生命,便可以采取措施做手术。通过“专断”治疗的实际应用例子有很多,例如,患者是传染病,即使患者和家属不同意,医院也需要将患者隔离治疗。“专断”治疗时,医生是免责的。从本事件来看,手术可能是挽救产妇生命的最可行手段;但是医院害怕承担责任,死抠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没有为患者实施手术,所以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2.当产妇病情危急而其丈夫拒绝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时候,医护人员应坚守救死扶伤的职业立场,坚持并发扬敬畏生命的职业美德,果断采用“专断”治疗措施,及时为患者开展剖宫产手术,解救产妇和胎儿两条生命。作为一名医护人员,首先要坚守的便是“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这就是对医学职业最终的精神支柱——生命神圣论
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3. 该案例警示我们:医护人员若要作出合乎伦理的选择,从根本上说,就必须切实加强伦理理论修养。只有具备了医护人员必需的医德良知、医德、胆识等职业素质,才能正视风险,承担风险,化解风险;才能在危情来临时,以患者的生命为最高利益,真正做到救死扶伤,不再陷入见死难救的困境。
案例2
徐笑玲30 多年挽回了150多条生命
新入院的精神病患者大都是“情感淡漠,蓬头垢面,污秽满身,臭气逼人……”的。尽管这样,作为精神卫生中心的一名精神科护士,徐笑玲总会笑眯眯地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患者们伸出热情的双手,并且30多年如一日。
有一次,有一个住院患者经药物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徐笑玲注意到,在一次家属探视后,患者开始整天躺在床上不吃饭,也拒绝服药,还常常独自偷偷抹泪。徐笑玲走进病房嘘寒问暖,想搞清楚患者究竟为什么情绪反复。十几分钟的“迂回战”后,大男人(患者)终于开口了。原来,他的妻子前一天探视时明确告知说已向法院上诉离婚,小孩也要带走。徐笑玲心中一惊:如果真是这样,之前的治疗将前功尽弃,而且还可能出现更大的精神创伤,即使他能恢复,回到社会后又将面对怎样的人生。她下班后立即与患者的妻子联系,把患者的现状及治疗、预后情况逐一说明。经过反复劝导,患者的妻子终于松口了,还同意带着孩子再来医院探视。患者看到妻子一改前几日冷漠的孔,乐得跳了起来。
作为精神科护士长,徐笑玲有特别强烈的责任感。一次深夜巡视,她发现一个侧身而卧的患者被子下有响声。掀开被子,只见那个患者正将被套里面的布撕成一条一条并结成一条绳子!徐笑玲的这一及时发现又一次挽回了一条生命。30多年里,徐笑玲先后制止“逃跑”患者200多人次,解救企图自杀的患者150多名。
评析
从上面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为一名精神科护士,不仅要做好专业性工作,还要关心患者日常生活中的细节问题。由于精神科患者的特殊性,要求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才能把隐患降到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精神病患者的生命权。
案例3
肝脏应该移植给谁?
两个患者需要肝移植。患者甲,45岁,男性,因多年酗酒患严重肝硬化。另一名患者乙,25岁,男性,待业青年,在购物时因协助捉拿歹徒而被刺伤,肝脏破裂,危在旦夕。不巧的是医院只有一个可供移植的肝脏。经检查两者的组织配型均符合。甲有钱,能承担全部费用,但乙付不起移植费用。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时,肝脏应该移植给谁? 为什么?
评析
根据器官移植受体选择标准,肝脏应该移植给患者乙。因为按照医学标准,患者乙对器官的需要更加急迫,不移植就有死亡的危险,并且患者乙年龄只有25岁,他未来对社会的贡献也会更大。同时按照社会价值标准,患者乙是因为协助捉拿歹徒而受伤,对社会的贡献已经较大。在肝脏供体资源稀缺的前提下,按照受体选择标准,肝脏应该移植给患者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