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功能分级
我国目前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法,它依据患者病情、所能负担的劳动强度将心脏功能分为4级:
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无症状)。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休息时无不适;或过去有心力衰竭史者。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心脏功能分级
我国目前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法,它依据患者病情、所能负担的劳动强度将心脏功能分为4级:
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无症状)。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休息时无不适;或过去有心力衰竭史者。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