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老年政策原则具体内容

原则如下:
(1)独立。
①老年人应能通过提供收入、家庭和社会支持以及自助,享有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
②老年人应有工作机会或其他创造收入的机会。
③老年人应能参与决定退出劳动力队伍的时间。
④老年人应能参加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⑤老年人应能生活在安全且适合个人选择和能力变化的环境。
⑥老年人应能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
(2)参与。
①老年人应始终融于社会,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直接影响其福祉的政策,并将其知识和技能传给子孙后代。
②老年人应能寻求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并以志愿工作者身份担任与其兴趣和能力相称的职务。
③老年人应能组织老年人运动或协会。
(3)照顾。
①老年人应按照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享有家庭和社区的照顾和保护。
②老年人应享有保健服务,帮助他们保持或恢复到身体、智力和情绪的最佳水平并预防或延缓疾病的发生。
③老年人应享有各种社会和法律服务,以提高其自主能力并使他们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照顾。
④老年人居住任何住所、安养院或治疗所时,均应能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信仰、需要和隐私,并尊重他们照顾自己和抉择生活品质的权利。
(4)自我充实。
①老年人应能寻求充分发挥自己潜力的机会。
②老年人应能享用社会的教育、文化、精神和文娱资源。
(5)尊严。
①老年人的生活应有尊严、有保障,且不受剥削和身心损害。
②老年人不论其年龄、性别、种族或族裔背景、残疾或其他状况,均应受到公平对待,而且不论其经济贡献大小均应受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