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

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

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存在复杂关系,阅读以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刘成纪所著的《中国古典美学中“美”与“德”》一书,感受以美储善、美善相乐的深层内涵。

中国传统文明萌芽于上古时期的巫史传统,但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上古的“巫”并没有发展出对后世文明产生强大统摄作用的宗教,而是显现出更理智清明的特点。这一特点的表现就是以美善相济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从历史看,这一价值观念的确立始于西周时期周公的制礼作乐。自此以降,中国传统文明被称为礼乐文明,文化被称为礼乐文化,政治被称为礼乐政治。也就是说,对礼乐的崇尚和实践构成了中国传统文明、文化、政治的基础,诗教、礼教和乐教则构成了国民教育的主干。就中国古人对诗、礼、乐的理解看,我们很难分清它到底是属于美学还是伦理学的问题。比如,诗或《诗经》作为文学形式,它的基本价值在于审美和情感表达,是美学的,但自孔子时代始,其道德、政治喻义被历代经学家进行了无限发挥,《诗经》因此几乎成为社会风教和政教读本。与此一致,礼主要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但由其昭示的人的行为的雅化和群体活动的仪式化,则是审美的;乐是中国社会早期对诗、乐、舞等艺术形式的统称,其审美和艺术特性自不待言,但它预示的心性、社会乃至天地人神的整体和谐,却指向伦理性的至善理想。也就是说,虽然按照现代学科划分,美与善或者美学与道德之间存在分界,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论述中,两者却是混融的,其一体性要远远大于分离性。

但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美与善或美与德之间仍然存在差异。比如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评价上古乐舞《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则“尽美矣,又尽善也”。这一方面说明美与善不可相互取代,即美的未必就是善的,另一方面则说明善必然是从美出发的善,美对于道德之善而言具有奠基性和先发性。正是因此,自孔子以降,中国儒家向来主张以审美教育涵养道德教育,即以美储善。像在《论语·泰伯》中,孔子将人的成长分为三个阶段,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中,一个人在幼年时代之所以要读诗,根本原因在于诗描绘的是人间的美好事物,诗的吟诵和学习能够兴发人性中美好的侧面,而这种人性的美好就是善。此后对于礼乐的修习,则同样是将道德行为与心性和谐置于美的浸润和环绕之中。据此,所谓以美储善,就是通过美对善的渗透和包容,使美成为道德的容器和存在境域。春秋时代,孔子对西周政治推崇备至,一段时间梦不见周公就心怀惶恐。但他在讲西周政治的特色时并没有讲到善或道德的问题,而是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说明人文性的美并不仅仅是为善的到来铺陈前奏,而且是对至善之境具有整体的涵盖和弥漫性。

中国传统儒家强调美对善的生成和涵养作用,同时也强调善向美的二次生成。对于中国传统儒家来讲,美不仅在源发意义上成为人性向善生成的内部动因,而且也是道德外化的形式。所谓以美储善或以美导善,最终生成的仍是一种以审美作为标识的道德形象。或者说,美与德的关系,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可以表述为首先以美育德、继之以德成美的连续性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