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国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CCMD-3)
精神分裂症 (分裂症)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患者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患者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一)诊断
【症状标准】
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 、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
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 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患者,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二)分类
1 .偏执型分裂症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