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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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妊娠过程,划分为孕早期、中期、晚期 3 部分。至妊娠 12 周末为妊娠早期,在此期易有流产发生,怀孕妇女应注意避免接触致畸物质;妊娠中期孕妇应注意加强营养,定期产科检查;妊娠晚期时,易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等情况。

产科初诊

1. 一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包括工种)、结婚年龄、丈夫健康状况、有无性病,月经情况如初潮、末次月经,并计算预产期。

2. 孕期情况

早孕反应情况、胎动时间、有无阴道出血、孕早期有无服药史,询问有害药物及致畸因素接触史,如汞、铅、苯、农药、一氧化碳、放射线、病毒感染、各种传染病、有无吸烟、饮酒嗜好等。

3. 孕产史

有无流产史(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既往分娩方式,有无分娩合并症及产褥期疾病,如有上述病史须详细咨询其经过及可能的原因。婴儿性别、体重、是否健存、有无疾病及畸形。

4. 既往疾病史

有无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肝脏病、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代谢性疾病、遗传病、过敏及手术史。

5. 家族病史

有无高血压、精神病、肾炎、妊高征、遗传性疾病、多胎、畸形等。

6.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包括全身体检及产科检查。

1)全身体检:与一般内科检查相同,尤其须注意心脏及肝脏情况,注意脊柱及骨骼有无异常。

2)产科检查

1)腹部检查:用产科腹部四步触诊法分别查清宫底、大小、形态、胎方位、胎先露及先露入盆情况。听取胎心音并测数一分钟的胎心数,注意胎心最响亮的部分、是否规律及有无杂音。用皮尺测量耻骨联合上缘至宫底的高度及过脐测量腹围或最大腹围测量,并记录。

2)子宫底高度测量:在妊娠 18 32 周时,子宫底的高度(以厘米计)约等于胎儿的妊娠周数(实际临床上也是第 12 周之后子宫突出骨盆腔后才易自腹部触得)。到了妊娠末期因胎儿体重增加的不同,胎头下降时期也不一,因此变异较大。

3)测量胎心音:在妊娠 10 12 周时经由多普勒超声听到胎心音,到妊娠 18 20周时一般听诊器也可听到。目前医院多用多普勒超声来测胎心音。胎心音正常范围为120 160 / 分,平均为 140 / 分。

4)四步触诊法:检查子宫大小、胎产式、胎先露、胎方位及胎先露部是否衔接。检查前先向孕妇说明此项检查的目的,检查前应嘱孕妇排空膀胱,然后平躺在检查床上,双腿屈膝,露出腹部。检查者温暖双手,以免接触孕妇时引起不适。

5)实验室检查

A. 血常规检查:包括血色素、红细胞、白细胞计数,血型;肝功能及乙型肝炎系列抗原、抗体,甲肝抗体,丙肝抗体,甲胎蛋白,梅毒血清等抗体,AIDS 抗体。

B. 尿常规、尿糖、尿碘,低碘者可及时补碘。

C. 其他:如心电图检查等,根据情况可行阴道检查及白带清洁度、滴虫、真菌检查;细菌性阴道病检查等,根据检查情况适当治疗。

各个孕周的检查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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