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计算
非居民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计算主要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
1.综合所得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0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税率
(1)比例税率20%;(2)参见《表6-1: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内容。
【例题】罗伯特先生是中国的非居民,在北京A公司任职,2019年的每月工资10000元,2019年在天津B企业每月兼有一份劳务报酬为3000元,2019年5月出版论著获得稿酬所得收入5000元,2019年10月转让技术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5000元,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三险一金”月扣除8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其他扣除费用每月200元。计算罗伯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应实际缴纳的税额。
【解答】罗伯特2019年全年的收入与扣除为: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个月=120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12=26400元
3.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70%=280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0%)=12000元
5.三险一金费用支出=800×12=9600元
6.专项附加扣除=2000×12=24000元
7.其他扣除=200×12=2400元
2020年3-6月对罗伯特2019年所有的综合所得收入进行汇算清缴:
8.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26400+2800+12000)-60000(专项扣除费用)-9600-24000-2400=65200元
9.罗伯特年应纳税额=65200×35%-7160=15660元
10.罗伯特2019年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0×12+72×12+84+990=2658元
11、2020年汇算清缴,罗伯特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5660-2658=13002元。
【知识链接】依据2018年10月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