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倾销法的比较
反倾销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均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的法律保障,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需明确其核心定义、相同点与差异,具体比较如下:
1. 核心概念界定
(1)反倾销法相关:倾销是指正常贸易中,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反倾销是进口国政府采取措施(主要为征收反倾销税),保护本国相同产业免受有害冲击、遏制倾销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国际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统一规定,我国法律明确其为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核心特征包括违反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以垄断、滥用支配地位等手段排挤对手、借助行政干预等,具体表现含低于成本价销售以排挤竞争对手。
2. 二者的相同点
(1)立法目的一致:均旨在保障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贸易秩序;
(2)涉及共同问题:均涵盖价格歧视(差别价格)相关内容。
3. 二者的核心差异(以适用范围为例)
倾销的突出特点是人为使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或独立市场售价不同,决定了反倾销法主要适用于跨国贸易场景;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聚焦于国内市场中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行为,调整的是境内市场的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