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案例:
2018年6月,国内某艺人被爆通过“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税务机关调查结果显示,该艺人在某电影拍摄过程中实际获得片酬3 000万元,其中1 000万元申报纳税,其余2 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税额618万元,少缴税金及附加额112万元,合计730万元。同时该艺人及其担任法人的公司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所谓“阴阳合同”又称“大小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用于约定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宜,目的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将对该艺人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近9亿元。
启示: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