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会员专区
注册会员
找回/修改密码
会员中心
服务支持
在线投稿
样书申请
资源下载
公众号
在线客服
QQ:1017641350
工作日: 08:30-17:30
1-项目引例解析
该案例中的烟丝属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委托方B烟草公司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按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因此,烟丝应由受托方A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在向委托方B烟草公司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应纳消费税税额=300 000×30%=9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