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医院护士错用药物致患者死亡
2013年8月31日,在某医院接受输液治疗的患者吴华意(化名),在输第三瓶药物时突然发病,随后家属被告知医院已无力抢救患者。后来家属称,在办理出院手续后,他便租车将吴华意的遗体送回家乡,但在途中,家属发现,依然挂在吴身上的输液药瓶上,标注的是另一个患者的名字。家属遂将遗体拉回医院讨说法。9月1日,事发时的科室护士长及死者的主治医生在太平间对药瓶进行了确认,承认错用药物。
该医院医务处一名负责人向家属承认,给患者所用的第三瓶药是该院护士错用,但死亡原因是否是因药物用错所导致还不明确。经查验,标注着26号床的药瓶标签上显示,其成分包括“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10% 氯化钾注射液10mL”“胰岛素注射液4IU"。患者女儿说,父亲住院时,所在的床位是22号。
据患者女儿介绍,其父65岁,于2013年7月30日被确诊为良性颅咽管瘤。8月19日,在某医院做了手术。“术后12天,住院的父亲恢复状况良好。”吴华意的女儿说,“8月31日,父亲照例接受输液治疗,从早8点开始,到9点40分左右,两瓶药已输完,护士开始换第三瓶药”。
“(第三瓶药)刚打下去不超过5分钟,我发现我爸的手变紫了,赶紧喊医生。”患者女儿称,随后医生马上抢救,但很快就跟我们说,“因为肺栓塞,患者抢救不过来了”。
患者女儿称,当天11时许,他们租车送父亲回老家,车快离开河北时,她弟弟无意中发现挂在父亲遗体上的输液瓶,标签上写的是另一个人的名字——王某某。家属随即把遗体拉回某医院。
9月1日,护士长承认,死者身上所携带的输液器材、药溶液以及针管,确实是由该科护士错误用药导致。医院通过查验当日用药记录后确认,注射的前两瓶药并未用错,只有第三瓶药用错了。
9月1日,某医院医务处负责人针对医院错误用药行为向家属道歉,最后与患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并处理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