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外语教学方法
从外语教育的历史看,教学方法层出不穷,外语教育史上较为典型的、对我国基础英语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外语教学法是翻译法、直接法、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任务型教学法等。
一、翻译法 (Translation Method)
翻译法又叫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是在十八九世纪运用的外语教学法,是指用母语来教授外语的一种方法。
18世纪以前,作为外语的拉丁语是西欧文化教育和著书立说的国际语言,当时教授拉丁语的主要方法是翻译法,主要以阅读拉丁语的书籍为主。到了十八九世纪,法语、英语等现代语言在西欧国家兴起了,在教授法语、英语的起始阶段,基本还是沿用了教古典拉丁语的翻译法来教授这些现代语言。
(一)翻译法的语言观
提倡翻译法的外语教育者认为,语言是一种知识,是由语音、语法和词汇构成的符号体系,强调语言的书面形式。
(二)翻译法的主要特点
在翻译法的外语教学中,母语与所学语言经常并用,即教师说出一个外语词后,马上翻译出对应的母语词;教师说出一句外语句子后,马上将其译成母语;教师逐句分段地读连贯的外语课文,然后再逐词逐句地用母语翻译过来。整个外语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与两种语言打交道,教学中强调母语与第二外语的机械对比和对译。
(三)翻译法的评价
翻译法是外语教学法历史上最早的一个教学方法,为建立起外语教学法的科学体系奠定了基础。
但是,一般而言,在两种不同的语言中,没有在意义上完全一一对等的两个单词,也没有在结构上字字对等的两个句子。翻译法把学习外语和学习母语纯粹对应起来,不易培养学前儿童对外语的直接思维,翻译法还注重语言知识,特别是语法知识的学习,忽视对幼儿语言技能的培养,忽视幼儿口头语言的表达,不利于提高幼儿运用语言的能力。
二、直接法 (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指通过运用外语本身进行外语教学的方法,在教学中,教师不用母语,不进行翻译,也不进行语法分析,直接法是对儿童习得母语的自然过程的模仿,提倡把外语和它所表达的事物直接联系起来。在教学中只用外语,排斥母语,教师通过各种直观手段让儿童直接学习外语,直接理解外语,直接运用外语。
直接法产生于19世纪90年代。从19世纪下半期起,西欧各国间的来往日益频繁,但彼此之间的语言不通成为交往的最大障碍,因此,迫切要求各国的外语教学强化口语,便于各国的交流。于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直接法便成为外语教学的主要方法。
(一)直接法的语言观
提倡直接法的外语教育家认为,语言是一种技能或习惯,习惯的养成要靠大量的重复练习和模仿。
(二)直接法的主要特点
根据学前儿童学习语言的理论,直接法主张听、说领先,以口语教学为主,也就是,直接法主张口语是第一位的,书面语是第二位的,要重视语音、语调和口语教学。在学习口语的基础之上再培养儿童的读写能力。
直接法以句子为教学的基本单位,整句学、整句用,不孤立地教授单词和语音规则。直接法提倡控制及模仿练习,让儿童凭借着直觉去感知、模仿,然后进行机械操练和记忆背诵,以求养成一种语言习惯。
直接法在教学过程中完全用外语进行教学,把外语声音形式同客观表象直接联系,而不经过母语这一“媒介”,不依赖母语翻译。
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完全用外语教学时,教师需要广泛采用各种直观手段,如实物、图画、动作、肢体语言、表情和游戏等来解释词义和句子,使外语词语的声音和它代表的语义直接联系起来,以培养儿童把外语与客观事物直接建立起联系和直接用外语思维的能力。
(三)直接法的评价
直接法尽量排除母语的干扰,在教学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外语,这有利于培养学前儿童外语思维的能力和直接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直接法强调语言的功能,用外语直接进行交流,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直观手段,帮助学生掌握语言。
但是直接法对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更多的却是消极的一面。如果教师在讲解一些抽象语言知识的时候,也完全排斥母语,学生会感到难以理解,容易失去学习的兴趣,而且直接法对教师外语水平的要求很高。直接法完全按照幼儿习得母语的办法,只偏重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幼儿容易在外语学习中失去学习的主动性。
三、听说法 (Audio-Lingual Method)
听说法是以句型为纲,以句型操练为中心,着重培养儿童听、说能力的外语教学法。又被称为“口语法”。
听说法起源于美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急需为军队培养掌握听、说能力的外语人才。美国参战后,需要培养能用各种外语进行有效交流的外语人才。到了20世纪50年代,满足战争需要的外语教学方法——听说法就形成了,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不断完善。
(一)听说法的语言观
提倡听说法的外语教育者认为,语言是口语,是说出来的话,而不仅仅是写出来的文字,强调其口头表达形式,语言是成套的习惯(a set of habits)。
(二)听说法的特点
听说法在教学活动中听、说领先,重视听、说,以语言的听、说能力训练为主,然后兼顾读写。
听说法以句型为中心,认为句型是表情达意的基本单位,是从无数句子中归纳出来的句子模式,是外语教学的中心。在外语教学中,教材的安排、知识的传授、技能的训练主要是通过句型来进行的。
听说法注重反复实践,特别是句型操练,强调外语学习要靠大量的反复操练,通过模仿、记忆、重复、交谈等实践练习,形成自动化的习惯。教学过程中遵循刺激—反应—强化及时纠正错误,以期形成语言习惯。美国语言学家弗里斯(C.C. Fries)编写的《英语900句》就是听说法的典型教材,该教材以句型为中心,侧重大量的、机械性的听说操练。
听说法在对比母语和外语两种语言结构的基础上,主张外语教学必须把外语和母语进行对比,找出它们在结构上的异同,以确定外语教学的难点。与母语表达结构不同的,就是学习外语的难点和重点。
听说法继承了直接法的思想,在教学中排斥或限制母语,主张借助直观手段、情境、上下文,用外语来解释意义,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才把翻译当作释义和理解的手段。
(三)听说法的评价
听说法重视听说训练和句型操练,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建立了一套培养语言习惯的操练体系,听说法限制母语的运用,有利于学前儿童用外语进行思维;通过对比分析母语和外语的结构异同,来确定教学难点及重点的做法,使教师在教学中的讲解更有针对性。听说法把语言学习当作是一系列“刺激—反应”的过程,重视了儿童运用规范语言的习惯养成。
但是,听说法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与意义,过分强调句型的结构和机械性的操练,忽视了儿童语言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儿童灵活掌握和运用外语;为操练句型而编写的对话,以语言形式为纲,语言显得生硬、不真实,使儿童难以结合情境进行真实交际活动。
四、视听法(Audio Visual Approach)
视听法20世纪50年代首创于法国,是当时法国对外国成年人进行短期速成教学的一种方法。视听教学法以主张视听并用而得名,是以学习日常会话为主旨的教学方法。由于利用视听手段创造情境是其主要特色,所以又称为情境法(Situational Method)。
视听法强调耳、眼等器官以及大脑整体地去感知和认识外语材料,具体的、真实的情境和听说活动常常构成一个整体,形成完整的结构方式。视听法是用实物、幻灯等创造情境配合同步录音的一种方法体系,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四种技能。所以,这一方法又被称为“视听整体结构法”。
(一)视听法的语言观
提倡视听法的外语教育者也认为,口语是第一性的,书面语是第二性的,语言学习就是要掌握语言能力,如听、说、读、写的能力,而不仅仅是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
视听法主要培养儿童的听说能力,坚持口语领先和句子本位的原则,日常生活情境对话是教学的中心,入门阶段常常要经过一个约60小时不见文字的听说阶段,以使儿童掌握正确的语音、语调和口语语感。首先要求儿童听一段内容完整的对话,掌握它的语音语调和节奏等整体结构,然后再进行个别音素的训练,教学顺序是“对话—句子—单词—单音”,教学过程分为感知、理解、练习和活用四个步骤。
(二)视听法的特点
(1)视听教学法比较重视口语能力的提高。视听法认为英语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学以致用,而这种应用就是让学生开口说。语言的准确性在于对它做一个正确全面的理解,学习英语不仅仅只是对英语语法和结构的理解,而是在于对它进行超越字面意思的交流,从而完成对英语这种语言的整体理解。视听法同样避免使用母语,通过实物、图片、手势等直观手段直接教外语,使情境的意义与所学的外语建立联系。
(2)视听法侧重于语言和情境密切结合。视听法注重学生的听说能力,往往是把学生放在一个真实的语言环境里面,通过现代教学辅助手段,让儿童一面听声音,一面看图像,把看到的情境和听到的声音自然地联系起来,做出模仿反应,形成自动化习惯。
(3)视听教学法对现代教学方式有了新的要求。现代多媒体教学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更进一步帮助提高视听法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因为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了内容更广泛、画面更生动的学习内容,使学生更好地融入到了学习英语的气氛之中。
(4)视听教学法对英语教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视听教学法要求教师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找出更适合他们的学习目的语的方法。视听教学法还对英语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该在课前尽最大能力组织视听材料,课堂上想办法促使学生运用语言进行模仿、进行交流,并且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使课堂生活有趣、生动,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三)视听法的评价
视听法的运用使语言和情境结合,创造了逼真的环境,使教学更接近于交流的自然形式;外语教学中,广泛使用现代化技术设备,情境视觉与录音听觉相结合,使儿童见其形听其声,充分运用视觉感官和听觉感官进行学习,有利于儿童的理解和记忆;视听法强调口语和重视用外语教外语,有利于培养儿童的语言能力和用外语思维的能力。
但是,视听法过分强调视觉直观的作用,使一些抽象的词汇难以表现;过分重视整体结构的原则,忽视语言知识必要的分析和讲解,不利于儿童理解和运用语言;过分重视语言的形式,没有更好地从交际需要的内容出发来创设情境,以更好地满足儿童交际的需要。
五、功能法(Functional Method)
功能法是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儿童交际能力的一种方法体系。
培养交际能力是外语教学最根本的目的,功能法又称为交际法 (Communicative Method)。语言功能主要指用语言叙述事情和表达思想,即从表达的思想内容出发,表示询问、请求、邀请、介绍、同意、感谢和道歉等意念(notion)。
功能法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西欧共同体,是西欧一种培养外语交际能力的教学体系。西欧各国间要进行交流,但语言不通,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国间的交往,西欧各国主张用功能法进行外语的教学。
(一)功能法的语言观
提倡功能法的外语教育者认为,语言不只是某种形式的符号系统,语言是一种交流的工具,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是语言最本质的功能。
(二)功能法的特点
功能法认为以前的教学法忽视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因此主张教学过程交际化,把言语交际作为外语教学的全部出发点,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和真实的交际过程中使用语言,以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初学阶段交际形式以语言游戏、角色扮演为主。
功能法的教材内容选取的是真实、自然的言语,而且根据功能、意念等要素来选择,而不是根据语言形式。教学中为不同小组确定不同的目标。教学活动的练习形式多样,采用二人、小组和全体的相互交流形式。
(三)功能法的评价
功能法注重培养儿童的交际能力,强调学以致用。但是,功能法过分重视语言的功能而忽视语言的结构,使儿童在语言知识的掌握上较为薄弱。
六、任务型教学法(The Task-Oriented Approach)
以任务为中心的语言教学法是近20年来语言交际教学法(Communicative Approach)的发展。它把语言应用的基本理念转化为有实践意义的课堂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任务型教学法要求教师依据总体目标并结合教学内容,创造性地设计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活动,吸引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通过思考、调查、讨论、交流和合作,学习和使用英语,完成学习任务。
(一)任务型教学法的语言观
在外语教学中,不可能像幼儿学习母语那样生活在所学习的语言环境中,直接接触信息源。在课堂里学习某种语言,是教师通过教材、教具,布置给学生一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师生共同参与,帮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自主学习。
(二)任务型教学法的特点
以意义为中心,而不是以操作某种意义不大甚至是无意义的语言形式为目的;任务的焦点是解决某一交际问题,这一交际问题必须与现实世界有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应是具体的,贴近学生生活、学习经历和社会实际,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和兴趣,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欲望。任务的设计和执行应注意任务的完成,即交际问题的解决。任务完成的结果是评估任务是否成功的标志。
以“任务”为中心的儿童教学活动,教师应该以教学目标为依据,结合教学内容创设贴近儿童实际的、围绕主题活动展开的各种教学活动,吸引和组织幼儿积极投入、主动参与,让幼儿通过学习、思考、体验、使用英语,完成学习任务。
(三)任务型教学法的评价
任务型教学法既重视语言的交际功能和社会价值,又重视语句的结构和学生的自主学习。
但是,教师在设计“任务”时,要明确目的,注重学生学习、思考、体验的语言习得过程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活动要符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考虑到他们的学习发展区;要有利于语言知识的学习和语言综合技能的提高,同时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活动要以幼儿的生活经验或生活实际为出发点,以意义为中心,引导幼儿在实际交际中运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