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

评析

从功利论角度来看,依据生命质量和卫生资源分配的社会价值原则考虑,应该将老年患者王某转入普通病房接受支持治疗,腾出床位与各种仪器供年轻患者张某使用。如果王某清醒前有意愿或跟家属说明后同意转入普通病房,则医护人员可以抓紧时机抢救年轻人的生命。但是,如果老年患者昏迷前无此意愿,而家属又坚决不同意,医护人员则无权将患者转出重症监护室,此时应一边给张某积极实施各种术后治疗与护理措施,一边向兄弟医院紧急求助安排转院治疗,争分夺秒地为张某争取医疗资源,抢救其生命。